高德被约谈要求“防止层层转卖”,7个月后为何仍现四层转卖?

2026年2月,交通运输部单独约谈高德打车,约谈要求里白纸黑字写着“防止订单层层转卖、层层抽成”。7个月后,浙江安吉曝出一笔订单从滴滴出发,经哈啰、T3中转,最后由阳光出行承运——四层转卖,全链路综合抽成35.7%,司机到手94.98元,乘客实付147.68元。 约谈没能杜绝,这不是一次失手,而是一份行业的诊断书:病灶不在某一家平台,而在规则设计本身。 抽成自律上限是一张没有处罚权的处方 行业通行的27%抽成上限,本质上是一份自律公约,不是行政法规。上海17家平台签了2026版自律公约,佛山28家平台把上限从30%降到27%,白纸黑字写着“主动让利司机”。 佛山城市道路上行驶的网约车与公交车辆 签约时场面不小,但公约里没有行政罚款条款,没有吊销资质的刚性惩戒——违约后的处置手段是“督促履约不力平台限期整改”。 湖北对风韵出行的督导可能是目前最硬的一手:“超出27%部分即时返还司机”。但这仍然不是处罚,只是纠正。超额抽成被发现了就退回去,没被发现就继续收。 安吉案例里,哈啰仅转发订单就扣走14.58元,T3再扣4.97元,两个平台连运力都没出,合计抽走近20元,全链路35.7%远超27%,但湖州交通部门自己也承认:“这个抽成27%仅仅是个行业自律,并不是管理部门的刚性要求,尽管这次超出的比例比较高,我们交通部门依然对其没有任何的处罚依据。” 这就是核心矛盾:上限是画了一条线,但跨过去不需要付出代价。 监管缝隙让订单流转成了黑箱 现有监测系统难以自动识别平台内部的多级转卖链路。一笔订单从滴滴流转到哈啰,哈啰再转给T3,T3又甩给阳光出行——整个过程在平台合作体系内部完成,乘客只看到滴滴的界面,司机只看到阳光出行的界面,中间的哈啰、T3对双方都是隐形的。 中转平台客服向司机发送隐瞒订单来源的消息 溯源核查只能靠事后人工倒查,前提还得是有人投诉、交通部门介入、逐层调取各平台的后台数据。 跨属地监管的权责划分存在空白。一家平台注册在这个省,中转的订单发生在另一个省,属地监管部门没有跨区域追查的明确授权。全国层面至今没有出台订单流转次数上限、多级转包对应罚则的统一细化条款。 宁波2026年9月12日施行的新规明确要求聚合平台不得干预合作网约车平台价格、不得直接参与车辆调度及驾驶员管理,但这只是宁波一地的细则,全省、全国层面没有跟进。 更底层的问题是上位法规长期供给不足。现行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没有对“订单层层转卖”行为作出违法定性。 这意味着即使监管部门查实了转卖行为,也无法依据现有法条作出行政处罚——能用的手段只有约谈、考核扣分、取消经营资格,而“取消经营资格”的前置条件是“考核不及格”,考核比约谈门槛高得多,最终多数处置停在“扣分”层面。 平台逐利的内驱力,远超监管的约束力 做订单转发的平台不需要养车队、不需要管司机、不需要做人车核验、不需要担安全事故责任——边际成本趋近于零,边际收益接近100%。安吉这笔订单,哈啰扣14.58元、T3扣4.97元,中转过单平台合计拿走19.55元,什么都没做,比实际承运的阳光出行扣的33.2元少不了多少。 2026年8月航旅纵横的案例更极端:乘客付171元,订单层层转包后,司机到手仅63.8元,中间107.2元差价被多个中转平台吃掉了。 航旅纵横171元接送机订单自动扣款界面 相比之下,自有运力平台挣的是辛苦钱。T3出行2025年首次实现全年盈利,即便毛利率做到了13%,净利润率也只有0.04%,单均利润不到一分钱。 更扎心的是,T3出行85.9%的订单来自聚合平台导流,全年向聚合平台支付的渠道佣金达13.88亿元,这笔钱吃掉了其网约车服务毛利的69%。 聚合平台不需要投入任何运力成本,就能从承运平台的交易额中抽取分润——有运力的平台在给没运力的平台打工,这就是这个行业当前的利润分布。 这个结构意味着每一家平台都有动力做中转。自营平台运力不足时,把订单转给下一家比直接拒单划算;纯聚合平台更有动力靠流量分润躺着赚钱。整个链条没有一方有动力去切断它,因为每一层都在分钱,成本最终全压在司机身上。 这个行业的治理,不能只靠约谈 订单层层转卖并非安吉这一个案例。2023年以来,宁波、南京、湖北、四川等多地先后出台禁止转卖订单的监管措施,但屡禁不止。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约车行业监管工作会议通知 这不是一个偶发事件,而是聚合模式快速扩张后,监管规则供给滞后于商业模式迭代的结构性后果。源头聚合平台掌握流量入口,中小运力平台排队接入,订单在平台间流转的自由度远大于监管的追踪能力。 要从根上解决问题,靠的不是更多约谈,而是在全国层面完成三件事:一是把27%自律上限从公约变成法规,配套明确的行政处罚标准;二是立法禁止订单二次及以上转包,明确定罪罚则;三是打通跨平台订单流转的强制留痕机制,让每一笔流转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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