美化“灵活就业”就是无耻!

2026年8月,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张丹丹在财经访谈节目《聊一波》中称“从劳动经济学角度看,灵活本身就是一种福利”,认为正规工作用自由换取社保,灵活就业者拥有时间自主和自我管理权,代价是社保保障相对薄弱。该言论引发舆论争议,被指为“奴性灌输”或“精神鸦片”。 将一种缺乏保障、充满不确定性的被动选择,美化为一种社会赐予劳动者的“福利”,不仅是对经济现实的遮蔽,更是对劳动者尊严的剥夺。 所谓的“灵活”,在字面上指向自由选择,但在现实中往往意味着保障的全面缺失。 没有社保叫“自主保障”,没有劳动合同叫“平台合作”,随时可能被解雇叫“随时离场”。语言的包装抹去了雇主应承担的法定责任,将企业与社会的兜底义务全部推给个人。 如果一种自由是以每天工作14小时、没有带薪休假、失去病伤兜底为代价,这绝非福利,而是为了生存不得已而为之的妥协。 灵活就业本应是就业市场的“缓冲垫”与“蓄水池”——当传统岗位收缩时,它提供了一个不至于立刻断崖式失业的临时避风港。然而,将其“福利化”的危险逻辑在于: 当避风港被宣称为一种优惠甚至恩赐,原本应当被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、被纠偏的平台算法剥削,反而失去了改进的紧迫性。劳动者争取合理权益的诉求,在这种语境下甚至会被污名化为“不知感恩”。 用“享受自由”来形容在风雨中奔波的外卖员、在夜色里连轴转的网约车司机,是一种极其冰冷的居高临下。它无视了劳动者对稳定、尊严与安全感的合理追求,用虚幻的叙事消解了真实的苦难。 把灵活就业当福利,是对劳动力市场结构性困境的逃避。真正尊重劳动者,首先要敢于直面现实:灵活就业是绝大多数人在体制与资本夹缝中的无奈次优解,而非理想生活的终点。 社会需要停止对“灵活”的过度美化,建立与之配套的社会安全网——包括平台责任的强制界定、新型职业伤害保险的落地,以及跨行业社保转移的通畅。唯有不再将“无奈之举”包装为“时代福利”,劳动者的尊严才有可能在保障与公平中重新归位。 特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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